| 对圣路易斯的市民来说,1904年是值得纪念的一年。在这一年,世界博览会与第三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同时在圣路易斯举行。这是美国第一次举办奥运会,但是这一届奥运会却被美国媒体称作是一届“不如忘却”的奥运会。
错误的开始 1904年奥运会原本定在芝加哥举行。而与此同时,圣路易斯市为了纪念建市100周年而决定承办1904年世界博览会。当时的组织者害怕奥运会的风头盖过博览会,因此他们扬言要单独举办体育比赛。正是出于这样的担心,国际奥委会决定采纳罗斯福总统的建议,将举办地点迁至圣路易斯。
圣路易斯奥运会很难被称为一场国际性的体育盛会。需要指出的是,当时的奥运会并不致力于国际化,因为参赛的运动员们都是业余爱好者,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必须自己负担参赛费用。欧洲的运动员想要来美国参加奥运会,必须远涉大西洋,而当时的旅费又极其昂贵。此外,1904年俄日战争的爆发在欧洲引起了一片恐慌。在战争的阴影下,人人自危,就更加不会有人热衷于战争。再加之圣路易斯奥运会时间安排极不合理,它从7月1日开始到11月23日结束,一直持续了5个多月。
最终,只有12个国家参加了这场比赛,这也是历史上参赛规模最小的一届奥运会。一共有681名运动员参与此次比赛,而美国选手就多达525人。因此,历史上有人将这届奥运会戏称为“美国锦标赛”。
值得一提的是,罗斯福并未出席本次奥运会的开幕式,而顾拜旦也借口路途遥远而缺席了这届他本就不看好的奥运会。这在奥运会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因为按照国际惯例国家元首和奥委会主席都应该出席开幕式。
“人类学日” 1904年,美国正处在殖民地时期。奥运会举行期间,不同少数民族部落的成员被殖民者带到博览会进行展览。8月12日到13日,一场名为“人类学日”的体育比赛也因此诞生。事实上,这只是白人们所谓的“科学实验”。
在这场实验中,所有的非白人人种运动员被比赛主办方都或多或少地贴上了“野蛮人”的标签。他们被分成八组,这其中包括:非洲人,亚洲人(土耳其人和叙利亚人),菲律宾人,日本阿伊努人,巴塔哥尼亚印第安人(来自南美),Cocopas(来自墨西哥的印第安人),普韦布洛人(来自北美)以及美国本土印第安人。参赛的运动员主要进行泥巴战,掷标枪,爬竿,射箭,掷重物等各项比赛,而他们此前从未接触过类似的比赛。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赢得比赛的运动员被授予的是美国国旗,而不是奖牌。
美国人举办“人类学日”的目的在于验证与白人相比,这些“野蛮人”的体能到底如何?据当时的报道称,这项赛事是“一次绝妙的成功”,因为它让那些殖民地的人相信:“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他们都是低人一等的。” 奥运会创始者顾拜旦在听闻这一活动之后,十分震惊。事后,他评价说:“当黑色人种,棕色人种,黄色人种最终学会跑,跳,掷,投之后,他们会把白人远远抛在脑后,到时候“人类学日”将完全失去意义。”事实证明,顾拜旦的预见十分正确。
马拉松比赛双重闹剧 马拉松比赛举行那天,圣路易斯天气湿热,气温高达32度。比赛全程长达40公里,运动员出发之后需要先绕体育场跑5圈。出了体育场,一路上满是尘土,路况也十分不好,运动员沿途要翻越七座高低不平的小山丘。赛道两旁插满了小红旗,马队在运动员之前开道,紧跟在运动员之后的是医生,裁判,记者,他们坐在当时刚刚发明的汽车上。结果,每个运动员的周围都是尘土飞扬,他们被迫吃进了很多灰尘。
3小时13分钟之后,来自纽约的弗雷德-劳兹第一个到达了终点。当他出现在体育场时,全场欢呼声四起。于是他张开双臂,像真正的冠军那样欢庆。罗斯福总统的女儿爱丽丝将月桂树花环戴在了劳兹的头上,以此来迎接冠军的凯旋。
不过,劳兹的威风时刻并没有持续多久。正当他要接受金牌时,主办方得知他曾在比赛中途搭乘汽车。原来在比赛进行到九英里的时候,劳兹突然抽筋,于是他便坐上了汽车。汽车载着他向前走了11英里之后由于天气太热而中途抛锚。但这时的劳兹已经恢复了体力,他借口衣服落在了体育场,向终点跑去。
虽然劳兹口口声称他并不是存心欺骗,他说他只是无法拒绝全场观众的赞扬和热情。事后,劳兹被禁赛终身,但仅仅一年之后禁令便被取消,他继续参加了波士顿马拉松比赛,并且赢得了冠军。
如果冠军不是劳兹,那又是谁呢?
这是一位代表美国比赛的英国选手,他叫托马斯-希克斯。就在劳兹的冠军被取消之后,观众们又开始期盼着下一位冠军的诞生。 “他是谁?他是谁?”人们争相询问。 “20号希克斯。他就要到了。” “是美国人吗?是个美国人!”热烈的欢呼顿时响彻全场。 希克斯以3小时28分53秒的成绩结束了比赛。
当然,爱丽丝-罗斯福已经准备好再次与冠军合影留念。但是这一次,她未能如愿。在离终点还有10英里的地方,希克斯请求教练允许他放弃比赛,但遭到了拒绝。相反,他的教练让他吞下了混有硫酸士的宁的蛋清,以此来阻止他停下。不过,这似乎还不管用,他们又给了他一杯加大了药量的白兰地。到最后,希克斯几乎是在教练的搀扶下冲向了终点。当他越过终点的那一刻,他的腿还在前后打转,之后他便倒地不起。这时的希克斯似乎叩响了死神家的大门,场上四位医生正围着他上下忙活。当他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整整轻了10磅。从此以后,他彻底地退出了马拉松比赛。
神奇邮递员:菲尼克斯-卡瓦加 当菲尼克斯-卡瓦加决定参加圣路易斯奥运会的马拉松比赛时,他还只是哈瓦那的一名小小邮递员。在政府不提供资金资助的情况下,他果断地辞掉了邮递员的工作。为了筹集参赛资金,他开始在哈瓦那的中心广场绕圈跑,或者是在肥皂箱上上跳下窜。他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样的动作,直到最后凑齐路费。
怀揣着这些钱,他来到了新奥尔良。不幸的是,他在街头赌博中输光了所有的钱。无奈之下,他只得一路靠搭便车和步行到达了圣路易斯。他历经的行程长达700英里。到达圣路易斯的时候,卡瓦加身上的衣服已经破烂不堪。美国举重队好心收留了他,为他提供了食宿。
在马拉松比赛举行的当天,卡瓦加一身长衣长裤出现在了比赛现场。一位恰好带着剪刀的掷铁饼选手帮他把裤子和上衣剪短了,好心的观众还给了他一双轻便的鞋。为了等他做好参赛准备,马拉松比赛甚至被推迟十几分钟进行。
当时的马拉松比赛条件十分艰苦,每个12英里才有一个补水站。一共有32名运动员参加了此次马拉松比赛,但只有12个人坚持跑完了全程。在恶劣的环境下,许多运动员们因此而受伤。美国选手比尔-加西亚就因胃出血而倒在了比赛途中。
不过,这样的比赛条件对卡瓦加来说并不构成什么威胁。他一路欢快行进,用磕磕巴巴的英语同路旁的观众打招呼,开玩笑,有时候甚至还倒回去跑。途中,他曾经靠近一辆载满了官员的车,从他们肥大的手掌里偷桃子。饿了,他还绕到跑去路旁的苹果园偷摘苹果吃。这些苹果最终给卡瓦加带来了胃痛,他不得不放慢了脚步。 最终,他以第四名跑完了全程。
黑人选手初现光彩 在所有参加本次马拉松比赛的运动员中,除了卡瓦加就只有两位黑人选手,他们是Len Tau和Jan Mashiani。两人也是南非历史上的首批奥运会选手。作为Orange Free State 大学的学生,他们还是被称蔑称为“祖鲁野人”,而他们此前也参加了“人类学日”上的比赛。
在马拉松比赛途中,Len Tau还遭遇了一次惊险的意外。他被一只疯狗狂追了一里多路,逼得他跑离了赛道,闯进了一片玉米地。他的排名也因此落到了第九名。同时,Jan Mashiani也坚持最后一个跑完了全程。
在本届奥运会上还诞生了第一位美国黑人奖牌得主——乔治-科尔曼-鲍治。在与密尔沃基运动俱乐部的较量中,他获得200米和400米跨栏的铜牌。从威斯康辛大学毕业后,他成为了一名教师。
“密尔沃基流星” 圣路易斯的本土小伙子阿尔齐-哈恩是本届奥运会上最耀眼的明星。他一举囊括了60米,100米,200米短跑比赛的三枚金牌。从而他也成为了奥运史上第一位同时获得两项短跑比赛以上的金牌得主。
最引人注目的是200米的那场比赛。当时哈恩正面临着三大高手的挑战:来自肯塔基州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内森-卡特梅尔是个刚进大学的新人,此前他一直保持着优秀的短跑记录。他被认为是哈恩最强劲的对手。剩下两名运动员则是来自芝加哥运动员协会的霍金森和和最被密苏里人看好的费尔-莫顿。
比赛进行当天,全场气氛热烈,看台上挤满了观众。
发令枪刚一响起,哈恩便迅速取得了起跑优势,将其他三位选手甩在了身后。尽管在冲刺阶段,卡特梅尔向哈恩发起了有力冲击,但借助领先优势,哈恩还是第一个冲向了终点。
在对手的有力推动下,哈恩创下21秒6的新纪录,这项纪录一直到28年之后的洛杉矶奥运会才被后辈超越。
事实证明,哈恩的头脑并不比他在场上的表现逊色。1923年,他根据多年的比赛经验和借鉴他人方法出版了一本名为《How To Sprint》(短跑训练法)的书,被众多短跑教练和运动员奉为“圣经”。
独腿侠:乔治-艾赛尔 1904年奥运会的体操赛场上出现了一位特殊的选手——乔治-艾赛尔。他只有一条腿,另外一条腿是木制的。据说,这条腿是被火车给压断的。他在比赛中一共获得了两枚金牌,两枚银牌和一枚铜牌。不过在体操比赛中,只有美国一个国家参加了本次比赛。
常胜将军:雷-尤里 雷-尤里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为成功的运动员之一。在1900-1908三届奥运会期间,他一共获得了8枚金牌。20世纪初期,雷-尤里几乎垄断了这三个项目。
事实上,他能站起来,更别说是跳远本身就是个奇迹。当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他就被断定有可能终身瘫痪。但尤里并未就此打住,而是不断加强训练,努力超越自己。
1900年巴黎奥运上,26岁的他一举获得了跳高,立定跳远,三级跳远这三个项目的金牌。 而在本届圣路易斯奥运会,他又成功捍卫自己在这三个项目中的霸主地位。 随后在1908年奥运会上,他又获得了两枚金牌。 金银铜牌的划分自1904年奥运会开始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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