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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起源
作者:David Harberstamd    来源:体育画报    译者:詹涓    发表日期:2007-2-13 16:23:00    第12期 

 

早期的美式足球也就是一场球赛而已。当电视、橄榄球与美国澎湃崛起的商业热潮结合到一起时,“超级碗”便成为了一个全国性的节日,无论是忠心耿耿的球迷,抑或是偶一为之的伪球迷,都在这一天,虔诚地观看“超级碗”。

 

在我还很年轻时,差不多是三十七年前,我做了件事情,你可以说它非常不美国,也可以说太美国了——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应该属于前者还是后者。尽管当时我已经是个狂热的橄榄球迷,我还是放弃了亲临现场观看第三届“超级碗”的机会。1969年的那个周六,我正在迈阿密举行一场演讲,演讲委员会的一位成员给了我一张观看“超级碗”喷气机对小马的门票,还跟我保证,那个位置好得不得了。我丝毫没有怀疑,但还是拒绝了他的好意,选择周日清晨飞回纽约,与盖·塔尔西、迈克尔·阿伦,还有其他几位老友,一起观看比赛直播。每个星期天,我们几个都是雷打不动,坐在一起看橄榄球电视直播的。

我们这一伙人都算是纽约巨人的球迷,但在那时候,坚贞不渝的粉丝已经越来越少了(这也是电视大量转播体育比赛的结果),在那个赛季,我们爱上了喷气机,这支球队的成绩不断攀升,与老迈、悲惨、状态下滑的巨人构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常常聚在塔尔西的公寓里,因为他是这个圈子里第一个拥有彩电的家伙,而且这台电视还大得惊人,大概有30寸。那个赛季一开始,我们就在塔尔西的老巢中各自挑了一个最舒服的位子,直到赛季结束,我们都固定地霸占着各自的位子。我挑选的是中间的一张沙发,坐在最靠右边的位置。我通常把这间小窝叫做塔尔西体育场,自以为这个名字起得很是贴切,毕竟在那个时候,电视还是件蛮新鲜的东西,不必特地跑到球场,坐在家里就能看到比赛直播,同时又能享受到“众乐乐”、与大家一起为球队呐喊助威的感觉,实在是妙不可言。在“超级碗”那天,我们通常一起吃辣牛肉汉堡喝啤酒。换句话说,和几百万美国男人一样,我们的生活,以橄榄球、以啤酒、以哥儿们为中心。

美国家庭娱乐的崭新时代此时才刚刚拉开帷幕,我们不再寻找娱乐,娱乐主动出击寻找我们,但这一切毕竟还只是开始。即时回放技术还未诞生,如果对哪个关键判罚有疑问,我们无法奢求电视转播,只能靠自己的记忆。ESPN还不存在,而电视卫星还是被苏联控制的一个东欧国家垄断。体育文化尚处在襁褓中——文斯·隆巴蒂还只是一个主帅,绝非橄榄球之神,“超级碗”的奖杯也还没有以他的名字命名;霍华德·科塞尔也还只是个少年,远未成为最著名的橄榄球节目主持人;至于“超级碗”,它也远谈不上有多么“超级”。尽管它是赛季中的最后一场比赛,可很多球迷甚至包括球员本人,都觉得这完全是场不合时宜的比赛。在前两届“超级碗”里,绿湾包装工队看起来毫无瑕疵,至少没被他们的对手找到,他们粉碎了眼前的一切敌人,连夺两届桂冠。在战胜奥克兰袭击者,取得第二个“超级碗”时,几名绿湾球员表示,这场比赛让他们觉得很不尽兴,在他们看来,击败达拉斯牛仔赢得NFC冠军的那场比赛——那确实堪称联盟历史上最精彩的冠军赛之一——倒更有王者之战的气势,将“超级碗”作为终极对决的目标,此时尚未实现。

接着,我们等到了第三届“超级碗”,乔·纳马斯的个人表演。回到1969年那个周日,所有人都看好小马,博彩公司更是开出了小马让18分的赔率,就因为这支球队是NFL冠军。所以当乔·纳马斯在赛前扬言,喷气机肯定能夺冠时,媒体简直震惊了——联盟与传媒都有条不成文的规定,优秀的四分卫有点傲骨,那也是自然的,但这种骄傲根本就不允许表现出来。而才华出众的纳马斯倒好,他不仅大胆地表示,他一定能为喷气机献上一座总冠军奖杯,还大大咧咧地强调,AFL里人才济济,可以找到五六个比小马先发埃尔·莫拉尔更强的四分卫。这种事情,就算确实是真理,也没必要说出来吧。

我也同意:赔率确实是开偏了。之前我相信、现在我也深信不疑,在想要为一场重大赛事下赌注时,千万要买那支四分卫更优秀的球队,而当时,纳马斯恰恰到达了他个人状态的巅峰。而在小马那边,尽管莫拉尔赢得了那个赛季的NFL最有价值球员,但他当时已经开始走下坡路,而他的替补是约翰逊·尤尼塔斯,一个因为手肘受伤而错过了大部分赛季的四分卫。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记得在纳马斯的身体没有背叛他之前,他是一个多么伟大的球员。我记得每当他站在开球线时,他就已经进入了最佳状态,全身洋溢着冷冷的杀气,一股子“就算只剩两分钟,我也要血洗对手”的杀气。纳马斯可以解读对手的防守阵势,可以将球精准地传出,他的臂力惊人,而且能够发起快速突袭。同时,他还拥有非常出色的外接手与翼锋的支持,这意味着喷气机拥有足够的资本将比赛推入纵深,在攻城掠地之战中击败小马。

在那一天,我们所知的“超级碗”诞生了。喷气机拥有经验丰富的主帅,完美的比赛计划,而且以外科手术般的精确执行技战术安排。在面对小马的防守时,纳马斯灵巧地通过将球短传,不断成功进攻。最后的比分并不惊人,167,但喷气机可以老实不客气地宣称:他们确实控制了比赛的局面。纳马斯和他的喷气机向人们证明,现在AFLNFL已经旗鼓相当,两军对垒时足以让最挑剔的球迷折服。星期天的这场比赛开了一个头,自此之后,“超级碗”一步步筚路蓝缕,发展成如今的面目。

当今的“超级碗”不仅仅是美国职业体育的代表,甚至已经成为美国人生活的一部分,美国人相信,“超级碗”上演的一幕幕成功与失败,恰恰是现实生活中的美国梦;每个人都能通过努力,寻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坐标。他们可以出人头地,更重要的是,他们的付出,别人看得到。

单是这一点,已经使“超级碗”甚至超过了足球世界杯,成为地球上的终极体育赛事,毕竟我们美国人对全球娱乐文化拥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力: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要娱乐我们自己,我们想要娱乐全世界。在电视创造的这个地球村里,我们娱乐,不是仅仅为了享受,而是因为这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的工作;也正因为此,世界各地的年轻人都崇拜我们的文化——看起来,我们比任何人过得都更加快活——也正因为此,这些年轻人的父辈们,往往对我们抱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们整天还在念叨着要在工作与享受间找到平衡。我们最大的输出并非汽车、机器或者电脑软件,而是我们的流行文化。我们是一个生来就懂得享乐的国家,而在找乐子的过程中,我们也娱乐了全世界。

在这个过程里,自然而然地,我们也开始成为全球的行销专家。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场最高级别的体育赛事,往往也是一场最高级别的市场推广盛事。假如真的有人异想天开,重拍电影《毕业生》,那么,那个在鸡尾酒会上拉着达斯汀·霍夫曼说话的家伙,将会建议这个年轻人选择“市场推广”而不是“塑料”作为毕业后的职业方向。在娱乐时代刚开始时,教练们的年薪大概是10万美元,出了球队所在的城市(有时即使是在这个城市),他们就只是路人甲,而如今,他们每年能够挣500多万美元,比州议员更加家喻户晓(通常也更受欢迎)。

 

先知 罗泽尔1979年在匹兹堡享受工作成果,他精准地遇见了职业橄榄球的美好明天。图 Tony Triolo/SI

 

美国最吸引观众的终极盛会,是一场球赛,一场橄榄球赛,这其实很容易理解。口若悬河的政客们无法吸引这么多观众的注意:虽说政治家们的辩论被标榜为一场没有身体接触的竞技比赛,可它已经不再是具有极大观赏性、可以吸引众多观众的娱乐节目——我们的政治是那种循规蹈矩、缺乏戏剧性与悬念的政治,结果在很久以前便可预见,庆祝胜利的气球在广告时间刚刚结束时那一刹那便准时升空。况且,政客诚然可以通过增加曝光率来扩大他们的影响力,但一个聪明的政治家,无论如何不愿意天天上电视宣讲他的为官之道。

奥斯卡也不可能:这本身就不是大老爷们参加的活动,一个成功的、靠本事赚钱的CEO,就算他能在奥斯卡颁奖礼上弄到几张好票,也绝对不会愿意站到红地毯外面,和一群粉丝一起翘首以待,因为他并不欣赏红地毯上的那群人,他们的电影他可能从未看过,他们的生活他不会刻意效仿,更何况那群影帝影后们也不会对他是何许人也、经营什么产业感兴趣。同时和政治一样,奥斯卡的赢家输家是谁也早已经有了定论,你不可能在那里看到多少颠覆性的大结局。

棒球还是做不到:它确实是项伟大的运动,但最后的世界系列赛赛程过于冗长,如果打满可达七场之多,而且棒球大联盟没法控制总决赛的地点。篮球还是做不到:这是一项有点“暴发户”意味的运动,比赛的目的仿佛就是要吸引大品牌的赞助。至于拳击,它在很早前就已经失去了魔力,部分原因在于那些本可以成为伟大的重量级拳手的运动员,那些既有速度、力量,又反应敏捷、意志坚定的家伙,现在被橄榄球勾走了魂,成为了NFL伟大的线卫。

所以,唯有橄榄球:一场比赛、一个城市,票王中的票王、赢家中的赢家。NFL在早几年前,就已经选中了“超级碗”的举行地点,所以,看客们可以在几个月前便开始筹划“超级碗”的安排,给自己放上整整五天的大假,与适合的人在适合的派对上狂欢;“超级碗”给了他们一个机会,开着刚刚定购回来的湾流私人飞机,带着他们最重要的客户,既可享受社交的愉悦,又能借此挖掘商机。这简直是个合家欢的大结局:你享受了一个美好的假期,看到了一场精彩绝伦的比赛,同时还可以得到一点减税的机会(译注:在美国,商业旅行中的休假费用可以减税)。

彼得·罗泽尔是个伟大的先知,在旁人懵懵懂懂时,他已经看到了未来,预测到了体育、电视与企业界联姻的可能。作为NFL总裁,他早就预知到了橄榄球光明的未来,并且懂得他销售的远非一张“超级碗”的门票,而是一张通往“超级地位”的入场券。除了罗泽尔,还有谁坚持要在一场体育比赛的前面加上罗马数字、以示郑重其事呢?罗泽尔是当代体育界第一位真正的企业家,他关注的与其说是竞技本身,还不如说是公关与市场行销,他敏锐地意识到了电视网的出现将产生多么重大的作用,先人一步抓住商机。今天的“超级碗”,可以说是罗泽尔一手打造的产物。当时罗泽尔的本意,是要将AFLNFL两大联盟合并,“超级碗”是合并后的副产品,但他几乎是立刻就意识到了“超级碗”的商业价值。他发现他的目标不再仅仅是要将混乱的联盟捏合在一起,而是要将NFL与美国的精英们捆绑到一块儿。在一场冠军之战中,当球场上的运动员们为胜利而欢呼时,还有一群不一样的冠军,从看台和豪华包厢中俯视芸芸众生,他们是美国商业社会的赢家。

 

 

狂欢 2006年2月5日,匹兹堡钢人对决西雅图海鹰,著名的滚石乐队在中场休息时进行表演的盛大场面。图 Bill Frakes/SI

 

NFL的崛起,始于上世纪50年代中叶,此时,美国正发展成为电视大国。此前,职业橄榄球基本上排在二线,甚至可以说是小联盟运动——它确实也有自己的死忠,而且这些球迷通常都拥有渊博的橄榄球知识,对这项运动充满热忱,但他们的影响力有限,无法改变橄榄球的小众地位。在那个年代,假如有谁花钱买了橄榄球的季票,这个人会被人视作怪胎。倒是有不少人爱看大学橄榄球,毕竟美国有那么多大学,观看这些比赛,可以让人们找回年轻时的感觉。

长久以来,棒球是美国的第一运动,它缓慢的节奏非常适合电台广播,就连解说员的声音也很舒缓平静。那时候,美国的节奏可比眼下慢多了;职业球队是乘火车而不是飞机前往客场作战,也没人在谈到体育时,会提出什么市场份额或可支配收入的概念。

相比之下,橄榄球没办法在电台直播——电台广播这种媒体,无法传递出橄榄球的力量,也没法传神地再现它的暴力美学。在那个年代,橄榄球迷得去现场“观看”他们最喜欢的球队比赛,而其他项目的粉丝则更多选择在家“收听”比赛直播。棒球迎合了“二战”前美国人的品味与心态;而橄榄球则更适合战后蓬勃发展的美国,在那时,美国的发展步伐急速加快,人们因此也需要所有事物、包括娱乐的节奏相应提速,娱乐产业自然而然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越来越大的份额。通过电波,美国的东海岸与西海岸前所未有地联系在一起,每晚,全美国的人聚集在电视机前观看新闻,用CBS记者丹尼尔·萧尔(译注:曾在上世纪70年代因报道水门事件而获艾美奖)的话来说,这是“全国的晚间宗教仪式”。

迅猛发展的电视广播网需要廉价的节目,美国人也总是希望在电视上看到体育节目,而秋季的电视转播表留有很大的空档,因为每到10月初,棒球开始休赛。职业橄榄球填空了这个空缺,人们立刻发现,橄榄球通过电视转播,拥有很好的娱乐效果。我是最早一批的职业橄榄球迷,早在它流行前,就已经是其固定观众。我爸爸爱看职业橄榄球,早在上世纪40年代,就时常带着我去看纽约巨人的比赛,在当时,连扬基也还是一支橄榄球队,没有成为今天的棒球巨头呢。而在职业体育开始通过电视直播后,奇迹诞生了:不管你生在何处,比赛照常转播,你不需要为了心仪的球队开十几小时车,你所要做的,只不过是动动手指头,打开电视。

1956年起,我开始和一群同伴收看NFL的电视转播,当时我在纳什维尔的一家报纸当记者,我和朋友们都是二十几岁的小伙子,但我们并不知道,我们被视为NFL的最佳目标受众。我们只是自发地在每个周日的下午聚在一起,浑然不知无数赞助商对着我们虎视眈眈,想要把啤酒、汽车、剃须刀和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贩卖给我们。我们都没有电视机,所以星期天下午,我们照常在一个叫罗蒂埃的破酒吧,一边大口吃牛排三明治、大碗喝啤酒,一边看巨人、华盛顿红皮肤和克里夫兰布朗的比赛。这是一种近乎神圣的仪式,我们心甘情愿地醉倒其中;从来就没人在星期天早上打来电话,问我们会不会去罗蒂埃看比赛。

那时候我们看的是黑白电视机,信号一直就没好过——有时场上不像是22个球员,倒更像是44个人,更确切点说,是22个人背负着他们的鬼魂在场上奔跑。可是对我们,对其他很多观众来说,这点毛病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没谁跟我们推销NFL的比赛,我们足以看出它有多好看。在电台转播橄榄球时,解说员往往得把注意力放在进攻方,那些持球的四分卫和跑锋上面。可是电视让我们看到了橄榄球防守方面的精彩——它的力量、速度与智慧之美。有了电视,橄榄球不仅可以与棒球匹敌,橄榄球的防守明星终于也拥有了春天。很多人之所以热爱橄榄球,就因为这项运动充满身体接触与暴力,可是这种暴力主要还是防守球员的功劳,他们的速度、力量与激情,使得橄榄球比赛拥有令人窒息的刺激。而在1959年,当巨人明星线卫塞尔·哈夫登上《时代》周刊封面时,人们确信,橄榄球已经征服了所有美国人的心。

 

当美国成为一个信息社会,电视成为彼此间联系的纽带时,一些事物、一些产业受益于此,仿佛置身于温室中开始疯长。想想看吧: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当美国的电视网络发展起来时,电视成了我们家庭中最重要的一件物品,甚至影响了我们的价值体系。生活仍然琐碎平庸,可人们开始坚信,他们有权拒绝收看不想看的节目,有权追求更美好的生活、更充分的自信与快乐;按动手中的遥控器,总有一个频道可以让他们得到愉悦。

可是在早期,并不是所有NFL的老板们都能够顺理成章地接受电视这门新鲜事物。这当中的一些老板是白手起家的企业家,他们认为将比赛白白地送给电视,无异是拱手将大把大把的门票钱免费派送出去。不过他们很快就看到了实实在在的银子,1964年,NFL总裁罗泽尔与CBS谈成了一项合同,在此后的两年里,每个球队老板将得到100万美元的转播费。假如在电视网构建起的温室里,有一件东西快速成长,那便是橄榄球。

前所未有的媒体革命,有线电视与卫星电视的普及,也使得橄榄球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使得球员的地位扶摇直上,最后,球员不可避免地拥有了两种身份,既为运动员,也是艺人。纳马斯(在拳击界可以找到一位类似的人物,穆罕默德·阿里)是NFL第一位真正意义的巨星,他先人一步,很早就意识到了他所效力的不仅仅是场比赛,也是一档娱乐节目;观看他的观众又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在现场,还在更大的一部分是在家中。在他还是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大学生时,纽约喷气机队的老板索尼·韦伯林相中了他,邀请他与自己会面。第一次相见,曾经从事娱乐行业的韦伯林就已经倾心于他:这个年轻的球员带有一股子不可一世的劲头,野心勃勃,而且肤色黝黑、气质沉静、外表不俗,拥有与生俱来的明星派头。韦伯林相信这个年轻人与自己那支状态飙升的球队肯定会很相称,当即决定要不惜一切代价搞掂这名球员。事实上,韦伯林一掷千金,以高价买到这名年轻四分卫的举动,本身已经是个轰动一时的媒体事件;在纳马斯传出他的第一个球之前,他也已经是个明星。幸运的是,他的橄榄球天赋,确实配得上他的薪水与关注度。

 

 

至今职业橄榄球仍在我的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每年秋天NFL赛季进行时,每个周日,我都是围绕着橄榄球安排我一天的生活。假如出差在外,我也会想法找间运动酒吧,和陌生人一起看球。我仍然虔诚地观看“超级碗”,是的,虔诚,这个词用在此处恰如其分。

十几年前,“超级碗”的影响力还不像现在这么大。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和几个朋友去了巴塔哥尼亚(译注:位于美国墨西哥交界处),一个位于美国地图最边边角角的地方,在那里钓虹鳟鱼。能够在那么好的季节里,面对那么美的河水钓鱼,感觉如同置身天堂一般,而且钓上来的鱼个个肥美无比,有些足有10公斤重。可是“超级碗”也正在那时举行,当中有我支持的巨人,于是我和一个朋友早早放下钓鱼竿,开了两个半小时车,找到了一家可以看比赛的小酒馆。听说这个消息时,钓鱼包租公司的头目简直觉得我们不可理喻,他问我的其他几个朋友,“你们确信是和一个正常人一起出去钓鱼吗?”

多年来,“超级碗”在不断进步,原因很好理解。球员在进步,NFL的组织机构在不断进步,而“超级碗”就是这些进步的最完美呈现。我仍然为比赛的激烈而兴奋不已,我也为现在的球员块头越来越大、速度越来越快而惊奇。很难想象,那样牛高马大的球员,竟然还可以保持如此惊人的速度,而且在比赛中,他们能够承受那么可怕的冲撞。在我看来,这项比赛之所以能够打动我,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它可以让你看到人类可以承受的体能极限。一个球员,如何能生得如此高大、跑得如闪电般迅速,同时还能遵守严明的纪律?一个球员,如何能在短短一秒钟内根据比赛情况,改变球队的作战计划?我也相信,和我拥有同样想法的人一定还有千千万万,我们都是因为同样的理由,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当年,四五千万观众收看“超级碗”转播;如今,从西伯利亚到象牙海岸,从科威特到巴塔哥尼亚,遍及世界的10亿观众能够看到“超级碗”的现场直播。在“超级碗”的萌芽期,30秒广告价格是4.2万美元;而今,同样的广告长度,价格达到了230万美元,甚至有些平素不关心橄榄球赛事的人,在“超级碗”时也会打开电视,为的就是要看看这一年有哪些品牌买了“超级碗”的广告时段。这便是无与伦比的“超级碗”,多年发展,它已经成为一次全民狂欢、一项宗教仪式、一个全美国人的节日。彼得·罗泽尔创造了它,但即便是这位先知,也无从知晓它今天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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