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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前,一个24岁的湖南青年(就相当于现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志愿者的年龄)算了下自己的名字的笔画,取名二十八画生,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名叫《体育之研究》的文章。
立论是:“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扩散开来讲,就是“欲文明其精神,先自野蛮其体魄;苟野蛮其体魄矣,则文明之精神随之”。充满了辩证法。
毛泽东当初对“体育”的思考,其实也是今天我们所要思考的。奥运会是不是就是28大项运动员你追我赶比拼体能和技术?世界杯是不是就是32支球队互相照着对方大腿伐大树?体育是不是仅仅就是“三从一大”(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科学的大运动量训练)和“更快、更高、更强”?
在常理中,观众或云看客,只是体育的附属。作用局限于鼓掌、呐喊。我记得在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里,即使是演艺界明星,在奥运冠军出场后,也是把自己当作附属角色。陈佩斯就干过这个角色,他在晚会里和体操冠军们搞了个宇宙体操锦标赛,角色不过是“插科打诨”。
同样是陈佩斯,也曾在这台节目里,以草根姿态高呼:重在掺和。
“掺和”是对“参与”的解构。国际奥委会也曾说过:奥运会,重在参与。就是这几个字,使我觉得在“大体育”概念内,体魄固然重要,文明亦不可少。北京奥运会所提出的口号“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与此吻合。
但文明如何体现?
参与或云掺和如何得来?
七年前的悉尼奥运会也许值得我们思考。澳大利亚人民创造了“奥林匹克文化广场”的城市奥运概念,这一发明后来被国际奥委会确定为奥林匹克文化遗产——这大概也是世界上最新鲜的文化遗产了。
国际奥委会既如此重视,这个广场理应是深得人心的。那么在这里会玩些什么呢?会搞些什么呢?凭什么去吸引人呢?
我看过一些作者世界杯归来后对德国广场的描写,他们在那里乐在其中,但在书写过程中,一些快感并不能传递到读者那里,无非是几百人到几千人一起喝啤酒,或者谈恋爱的当众接吻。这东西也许就是这样,只有身在其中,才可获得一种实在的参与感。
这种心理难以揣测,也许就像心理学家所说的,把自己设想为某位明星,代入性地观看某项比赛,肯定不比自己亲自在球场上奔跑过瘾。可以说,由市民参与的奥运文化活动,虽然不具备足够的报道理由,但对参与者来说,具备足够的参与动力,因为,“这是我们自己的”。至于多快乐,你看看那些扭秧歌的老太太脸上欢欣的表情就知道了。
那么,北京奥运会的文化广场将会变成怎样的一个载体呢?在去年9月北京奥组委专门颁发的《第二十九届奥运会组织委员会关于城市奥运文化广场的指导意见》中,我们看到了奥运文化广场的官方定义:是指在奥运会期间,以大屏幕转播赛事和文化娱乐活动为主要内容,并提供相关服务的场地。
简而言之,是既要看别人的(大屏幕),也要玩自己的(文化娱乐活动)。
从地域上讲,不单北京要搞,北京以外的城市也要搞。
广场的另一个名字就叫群众,有了广场就有了群众。在广场上,美国金牌第一还是中国金牌第一倒在其次,重要的是我爽了没有,HIGH了没有。
每个人都需要一个自己的奥运会,那就为每个人建立一个奥运会。
昨日去金台艺术馆,拜访馆长、雕塑大师袁熙坤先生,袁先生大约也是这拥有自己奥运会的一员。他如今是“2008年奥运景观雕塑方案征集大赛”组委会主任,过去几十年,他为邓小平、顾拜旦、牛顿、罗丹、林肯等政治家、体育家、科学家、艺术家雕塑了铜像。如今六十有三的袁先生,更是埋头于奥林匹克雕塑的创作。
在他手下,你会看到刘翔、布博卡、程菲、长城醒狮图……,感染程度有如观赏米隆的“掷铁饼者”。说到那一尊男铁饼运动员的塑像,它所展示的除开古希腊人体无与伦比的完美外,还有雕塑者自己的创造。
雕塑者虽然雕的是一个体育运动员,但他绝不是附属品,他一定超越了自己的雕塑者,享受到创造的快乐,和自己的快乐。
“创造者”,就应该是文化广场上群众的自我期许。只有这样,他才能感觉到奥林匹克精神的雨滴公平地洒在自己头上,才能感觉到全世界的秒表都是一致的,而自己不是独立于完美自然之外的。
再举一个艺术家的例子。
据说北京奥组委已经收到印度世界级音乐大师祖宾·梅塔的传真,后者表示要空出2008年7、8月的档期,希望来北京奥运会为中国人民演出。为人民,为群众,就是到人民群众的海洋中去,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而北京奥组委副秘书长信兰成先生,也是一个奥运会纪念章的收藏者。他手里那枚1936年柏林奥运会的纪念章,诠释了一个欧文斯时代的开始。而这枚纪念章,正是信兰成先生在广岛亚运会交换来的,至少是中国奥运纪念章收藏中的孤品。
啰嗦这么多,无非是说体育乃是人人之体育。啰嗦不如行动,let's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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